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仓储和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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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安生〔2018〕21号

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仓储和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属国有集团及有关单位:

20181028日,中外运久凌储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塘镇仓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较大社会影响。1030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深刻总结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当前十分严峻的安全形势,对做好近一时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出部署、提出要求。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市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2月底,在全市开展仓储和物流、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城镇燃气、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以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和“10·28”中塘镇仓库火灾等事故为戒为训,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形势正处于爬坡期、过坎期、脆弱期的现状,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艰巨性、复杂性、紧迫性。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履行政治责任。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人防、技防、物防科技管控水平,加快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常态化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吸取事故教训,紧紧抓住生产经营单位这个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结合区域和行业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突出重点场所检查治理,突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突出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突出重要节点火灾防控,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切实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治理范围

一是开展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见附件1)。(责任单位:商务、交通、邮政、消防、安全监管、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负责)

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突出石化小区、港区码头、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油气储存企业、危险货物作业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工艺安全技术、关键设备及安全设施、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的监控设施,以及电气、仪表、流量计等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公用工程安全保障系统等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行为,整治违规进行动火、抢维修、抽堵盲板、受限空间作业等问题,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运输存储环节的风险控制。(责任单位: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负责)

三是开展建设施工专项整治:突出以高、大、难、深项目,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煤改气工程、电改气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等工程项目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打击未批先建、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特别要对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安装拆卸、检测验收等关键施工环节加强整治,确保检查无盲区、整改无遗漏。(责任单位: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国土房管及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华北能源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分别负责)

四是开展交通运输专项整治:突出以公交、轨道交通、民航、铁路、水运、道路桥梁等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整治公路设施隐患和道路运输秩序,严厉打击车辆非法改装、非法运营、超载、超限、超速、超员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野蛮驾驶、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公交、民航、铁路、地铁以及城市物流三轮车辆等专项治理,着力整顿交通秩序,强化路面执法,切实做到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加强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公安、邮政、铁路办事处、民航安全监管等部门分别负责)

五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突出以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养老院和大型活动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等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责任单位:公安、交通运输、建设、商务、旅游、民政、教育、卫计等部门分别负责)

六是开展城市公共设施专项整治:突出以城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强化城市安全运行保障,着力构建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城市建筑、管线管网、隧道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标准和管理水平,特别是加强燃气、电力、电梯、供热锅炉等设施的检测维护。(责任单位: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水务等部门分别负责)

七是开展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突出以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和罐区等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打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及安全防范应急预案,整治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责任单位:发改、公安等部门分别负责)

其它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市领导在全市安全生产大会上的讲话要求,结合冬季、两节安全生产特点和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三、工作要求

(一)要对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真正认识到位

大量的统计表明,隐患多的地方,事故就多;小事故多的地方,大事故也多。所有的生产安全事故均来源于隐患。全市上下一定要清醒认识到隐患就是事故的内在逻辑关系,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思想上要真正地把隐患当做事故来看待,行动上要真正把隐患当做事故来对待。按照隐患排查的要求,确定每个区域、点位等检查隐患的责任人、整改人。坚持对事故隐患零容忍,对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整改不合格或者无力整改的坚决予以关闭,决不能让隐患变成事故。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把本次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未能及时传达落实到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本单位下属单位当做隐患问题来看待、来对待,坚决做到发动部署、组织推动全覆盖,切实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发动全体员工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切实做到全员查改隐患。

(二)要坚决杜绝隐患排查治理表面化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能只停留在排查治理表面化的事故隐患上,在治标的同时更要治本。坚决杜绝就事故隐患论事故隐患,要深查导致事故隐患存在的深层次原因,特别是要深查安全管理方面、安全技术方面原因,坚决做到原因找不到不放过、原因找不准不放过、解决措施不管用不放过,立足从根源上消除事故隐患。要全力推动科技兴安、科技保安,立足本质安全,大力推广运用和加装用电安全的电管医生、末端防过载断电插座、漏电保护器端子防控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智慧式用电安全监管服务系统等自动化、智能化的安全防控设备、设施,利用先进实时监控、传感技术、智能处置等安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隐患监测、隐患上报、隐患处置能力。要充分组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投入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安全生产技术力量不足的可聘请安全生产专业机构、专业人员配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三)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区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人人有安全生产职责、事事有人管。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引导和推动企业安装自动化、智能化安全技术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各区区级领导要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市级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状况等做出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带队组成督查组对本行业、重点企业、点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措施落实到各环节、各生产岗位。各企业要重点做好对一线工人、操作者、各类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操作规程、隐患识别、防护措施方面的培训,并认真履行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的程序,把不断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素质放在首位,使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市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对各区、各相关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四)要加大追责问责和处罚力度

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坚决执行铁面、铁、铁腕、铁心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重点隐患,要查明原因,重拳出手,严肃处罚并问责相关责任人。对仓储物流企业超量储存,超范围储存,违规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对重大隐患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全程跟踪,全程监控,逐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依法运用查封、扣押、停电等强制手段,杜绝企业未消除事故隐患,就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加大事故一案双查力度。对发生事故企业的上级管理部门,政府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的一并追责问责,持续保持执法问责的高压态势。

各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属国有集团及有关单位要将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和本通知要求部署情况于118日前,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每月开展情况于当月月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邮箱:jgec@aqsc.tj.gov.cn)2019215日前报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体情况。

 

附件:1.关于开展全市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2.区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摸底排查汇总表

3.委(办、局)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摸底排查汇总表

4.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安全检查表

5.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隐患排查整改及处罚问责清单

 

附件下载

 

       2018113

                 (联系人:言金明;联系电话:28208875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2月13日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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