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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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安生〔2018〕4号

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属各集团及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天津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8224

                     (联系人:冯宏波;联系电话:28208992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天津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为指引,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抓手,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风险防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打造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1.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将安全生产作为民生大事,纳入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大力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加强党委政府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压实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筑牢安全防护网,按照铁面、铁、铁腕、铁心的要求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3.发挥安委会作用。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管理和巡查督办等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能,督促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加强安委会办公室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二、着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认真落实企业全员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5.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市、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业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主动承担起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在进行行业管理的同时,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6.严格落实考核问责。认真落实《天津市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全市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细则,强化绩效激励和责任追究。对未履行职责和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由相关部门视情采取下达督办函、通报批评、约谈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对存在失职渎职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纪问责。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

三、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

7.切实抓好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地。按照《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各牵头和责任部门要逐项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制度办法,保证各项改革重点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并落地见效;各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制定出台本区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重点任务、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实施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8.扎实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天津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突出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等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9.加强协调推动。市安委会要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协调推动落实,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扎实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城市安全发展工作,不断提升全市安全发展水平。市安委会对各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四、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0.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按照《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部署,加强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强化监管,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加大人口密集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搬迁的力度,深化油气开采、输送、炼化、码头接卸等重要领域安全整治,深入开展油气和危险化学品等长输管道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严格行政审批,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1.深化工贸企业和非煤矿山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对全市冶金、机械制造、涉氨、涉爆粉尘等重点工贸企业的安全专项治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重点加强对涉及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开展预防硫化氢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12.加强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查各类违规行为,突出预防坍塌、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火灾、中毒等事故。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煤改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燃气管道隐患整改攻坚战,加大城镇燃气安全执法监察力度,强化城镇燃气管道、设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针对酒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时间、高发路段积极开展路面治理,组织开展全市、区域性集中日检、夜检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治理力度,持续开展区域性零点行动,严查深夜凌晨时段严重违法行为。重点针对长途客运、公交运营、危险货物运输、水上交通、轨道交通等开展专项治理,强化道路隐患排查,严肃查处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14.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我市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挂牌督办,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及社会单位整改责任。组织开展高层商务楼宇、建筑施工工地、建筑消防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

15.加强特种设备专项治理。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盛装、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督检查。

五、着力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16.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提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质量,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动态监管和执法检查,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和重点商贸企业注册上线,大幅提升隐患排查、上报、整改比率。积极推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17.大力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持续推进各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在掌握本区主要风险点底数的基础上,逐点明确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建立全市安全风险电子地图,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加强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升园区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

18.持续推进重特大事故遏制工作。认真落实《天津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各区和相关行业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科学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分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季节性、周期性、关联性规律特征,采取相应措施,提升源头治理水平。加强重要时段、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努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六、努力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19.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科学制定和落实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执法覆盖面和公平度。严格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手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落实四大规范四大保障三项制度,推动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改善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监管执法装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提高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20.强化隐患问题整改。对执法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加强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的复查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期限较长的隐患,加强跟踪检查;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以严格的监管执法促进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的企业和落后装备工艺改造或淘汰。

21.严格处罚问责。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铁面、铁、铁腕、铁心要求,对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依法运用查封、扣押、停电等强制手段,推动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强化惩戒震慑。

七、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22.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全面梳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强化清单管理。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网上办事指南,优化网上申报办理和在线审批服务流程,加快推进互联网+服务工作。

23.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化系统,持续推进京津冀应急协同联动机制建设,重点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以企业专兼职队伍为基础、公安消防队伍和危险化学品救援专业队为骨干、实战型专家队伍为支撑的救援队伍体系,扎实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24.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建设,认真落实职业健康执法年工作。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开展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中期督导检查,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25.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安防网平台、隐患排查治理平台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系统的深度融合,提升系统功能。加强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在线监测平台,重点强化有效信息源接入,实现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视频和报警数据实时上传,为全市危险化学品智能化监管和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有力支撑。

26.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针对政府换届人员变化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分管负责同志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专题安全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将企业安全培训情况列入日常执法检查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反三违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统筹各类安全生产宣传资源,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七进安全生产月职业健康宣传周活动,坚持正面宣传、反面曝光、事故警示相结合,积极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滨海新区等区建设安全生产体验馆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训基地。

27.强力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大力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落实联合惩戒和激励机制,定期公告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企业;拓展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充分利用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提升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水平;规范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的受理和处置,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

八、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28.大力加强政治建设。安监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反四风、转作风,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29.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各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和执法装备,尽快形成战斗力。大力推进街镇、园区安全生产专兼职安全员队伍建设,落实网格化管理。做实街镇安监机构,构建和完善市、区、街镇三级安全监管队伍体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激发投身工作的热情,打造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作风硬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

 

 

2019年2月13日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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